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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 2012-12-04 10:53:10
移民部藉由C-38法案将28万名联邦技术移民积案作废,申请人委托律师提起集体诉讼(Class action),但法官以相关诉讼1月14日即将展开,时间紧迫为由,不愿核准集体诉讼。亦即裁决效力仅止于参与诉讼者。
联邦移民部透过C-38法案的第87条4款(s.87.4)将28万名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的案件作废,数以千计的申请人分别委托数名律师提告,其中有律师向法庭提出「动议」(motion),要求以「集体诉讼」名义进行,让将来裁决效力及于所有遭作废的申请人。
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原本应在上月23日及30日的聆讯中决定是否核准集体诉讼,但他认为,挑战s.87.4违法的所有诉讼已排订明年1月14日到16日审理,若在此时就是否核准「集体诉讼」做出裁定,不服的一方若上诉,联邦上诉庭根本无法在1月14日前做出裁决。
更重要的,就算「集体诉讼」获准,控方律师也没有足够时间在1月14日将一切准备就绪,因此他拒绝就「集体诉讼」动议做出裁决。亦即1月14日的审讯,其效力仅止于参与诉讼的申请人。
代表1000多名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遭C-38法案作废的申请人,近期最好决定是否加入诉讼。因为法庭若裁定s.87.4违法,虽然所有被作废的积案均可复活,但因诉讼案要求移民部在一定时间内将原告的案件审理完成,因此参与诉讼者可获优先审理。
至于他所提动议,要求移民部遵守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guided by)6月14日法庭的有利裁决,巴恩斯法官也未置可否,将一并留待1月14日由承审法官任尼(Justice Rennie)审理。王仁铎律师也表示,任尼法官对案件有较深入了解,加上C-38立法对积案申请人确实相当不公平,他认为有机会胜诉。不过他强调申请人现在想加入已经太晚,法庭不会再接受,唯一补救方式是发起另一轮集体诉讼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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