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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己的一场交通官司, 很多网友关心,一直到官司完为止:
“我自己罚单没有吃,倒是老公吃了一个大罚单” 2004/01/03
这几天我没有时间上网,听说有网友关心我上次罚单有没有吃,等我准备回帖,却找不到帖子。首先谢谢网友的关心,也很抱歉没有看到帖子。祝新的一年万事如意,生活顺利!
我上次算是万幸,没有吃罚单。不过,我老公冤枉,吃了一个很重的罚单。那是上个月初的事情,他没有告诉我,是一个朋友说漏嘴了,我才得知此事。看看他的罚单是如何吃的吧,大家也好接受教训。
上月初,他去飞机场接新移民,在从家门口出去的拐弯处,后面来了辆警车,警车大概是在追前面的一辆和我先生一样的车,我先生的车是刚插进去的,因为早晨后车玻璃冻冰,没有看清楚警车,所以没有给警察让路,警察按喇叭,我先生只好在路边停车,警察下来说我先生超速。其实我先生车刚拐弯,按常规讲速度不可能太快,警察没有拍照,说雷达显示超速,让我先生出示证件,慌忙之中找不到保险单,警察说没有时间等他找,就再罚,总共$300多。我先生感到冤枉,就上诉,明年春天开庭打官司。可惜的是没有证人,警察也没有证人,所以就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了。
昨天终于开庭了,有点戏剧性,你们猜怎么着? 2004/04/06 (四个月以后)
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法庭内满屋子是警察,按 last name, 我先生当时排在最后一个,我先生前面的所有人,大概有20个,都被罚了。轮到他时警察都走完了,法官见没有警察和我先生对辩,很不高兴,只好狠狠得训斥了他一顿,说他没有带保险单,还超速,我先生就辩解说自己带了保险单,只是着急没有找到,而且不承认超速,法官特别不高兴,说法庭不是让你来辩解的,我先生问他怎么办,他就说你的案子已经判quittence了,you are free to go.离开法庭,就结束了。
根据我先生这次的经验,只要警察出场,在卡尔加里就没有打赢的官司,法官是偏向警察的,我先生没有被罚,是因为警察缺席。
法官当时有一句话:our traffic monitor system can not be challenged ...
最后我们体会,在这里打官司和在渥太华完全不一样,在那里我们也参加过几次交通官司,不管是否guilty plea, 都允许自我辩解,你可以说:I am not quilty or guilty with explanation or guilty without explanation, 而且多数情况还是可以全免的,至少也是半免。昨天的情况,只有两个人从$175免到$124,其余几乎都是全交,而且都在5月1号前交费。交费还不说,每个人都被法官训了一通。我先生被训一通还值得,省了$300多加元,其他人被训还要交钱,觉得还是有点冤的,当然,为了交通安全,也是应该训一通。
补充一点情况,昨天官司中也包括一些庭外调解的情况,上面说的两个减免情况就是先警察和当事人在庭外调解,达成协议。开庭时就简单些,先有法庭书记员陈述调解结果,法官接受调停结果,也不训当事人,直接问什么时候交费就搞定了。
没有庭外调解的案例,估计多数警察已有足够的证据,开庭时没等书记员陈述,法官就开始大训当事人。我先生说一小伙子超速30公里,被法官训得满脸通红,最后问什么时候可交钱,4月低行不行?小伙子说有困难,法官就问什么时候可以,小伙子说5月底吧,最后法官说6月1日前必须交钱,比较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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