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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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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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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关于2009报税想问一下。 我们2008年国庆节来短登就回去了。2009年初没有报2008的税,因为人在国内。 2009年8月来长登至今,在加拿大没有收入,当然从2009年1-7月在中国有收入。 那么请问我应该 1---报税的credit 是按16775算,再在income的收入中填入中国的收入? 还是 2---报税的credit按16775*144/365来算,144是我2009年在加拿大呆的天数,然后再income的收入中填写加拿大的收入=0?
希望不吝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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