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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这段时间上网少,才看到帖子,抱歉。
延签其实有很多理由,不管任何理由都要让签证管感到理由可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有些难。不同的签证官处理同一个案例也不一样,这也有点看运气,2006年拒签不少。
延签说是带小孩是一种理由,但也不一定是最好的理由,我记得就有人是这样拒签的。通常如果说是带小孩,那么小孩总是要有人带的,他们会更认为不回去,拒签的主要因素还是怕不回去。
有些人是以旅游参观加拿大为理由,比如是前段时间照顾孩子加上是冬天,没有时间出去看看,现在想到东部旅游一趟再回去等等。总之要让签证官感觉是要回去的。
我还有一个朋友是这样说的,她说父母年纪大了,路途太遥远,以后难得再来加拿大,所以这次想好好玩一玩再回去,就被批准了。
另外一个朋友,第一次拒签,后来她给签证官写了一封信,都是动之以情,第二次就批了。
除了填表和邀请涵外,再加一封信会比较好。
我的朋友父母回国后大概也就一年多就又来了,第一次回去,第二次探亲访反而不难。
给父母办理探亲和办理移民是有些冲突的。
办理移民要又足够的经济实力,但办理探亲时经济实力太强反而容易被拒。申请移民表交后对探亲的申请是有些影响的,签证官已经知道要移民,而又不能肯定是否有资格,处理比较慢,那么就怕探亲不回去,应该有些影响。
你可以把自己假象为签证官,你会怎么处理?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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