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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湘巴佬 一、外籍劳务分类、管理机关及适用法律法规 加拿大官方目前将外籍劳务分为 :(1) 教育学术类、 (2) 农业工人类、 (3) 建筑工人类、(4)保健类、 (5) 企业内部派遣类、( 6) 家庭服务类、 (7) 机械制造类等7个类别 , 其引进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涉及下列机构 : 一一相关的行业协会根据行规对雇主雇佣外籍工人的申请提出意见 ; 一一“加拿大人力资源开发局”(HRDC) 。作为政府机构 , 从保护加拿大人就业优先的角 一一“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局”(CIC) 是政府主管外国人出入境和在加逗留的机关。通常HRDC的意见和其他法律要求的文件 , 签发 ( 或拒发 ) 外籍工人工作许可证和入境签证。 二、外籍劳务人员应达到的要求及入境申办程序 1 、教育学术类 临时到加拿大担任下列岗位的人无需工作许可证 : 学术咨询、学术审查、 客座演讲、在讲座或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场合发表论文但不参与会议的组织。 自费研究人员:来加拿大学术机构开展自己领域的研究活动;有自有资金 ( 而非奖金 ) 。 上述人员入境手续为 : 提供国籍证明、足够的自有资金证明、加拿大教育机构的邀请 , 写明来访人不会顶替加拿大人的位置、 邀请机构和来访人间没有雇佣关系、来访人不收取邀请机构酬金;邀请机构不因来访人的研究成果而收取来访人费用。 外国学生、助教、助研:高等教育机构可雇佣外国学生、助教、助研 ,条件是从事全日课程 , 并只能在所在学校工作。具备邀请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为 : 大学、社区学院、公共资助的商校 / 技校和经省一级法规授权有颁发学位资格的私人学校。外国学生、助教、助研必须在合格的高等教育机构注册全日制课程 , 申请加拿大移民局签发的学生许可证、并得到系高级教员的推荐等。 以下学术人员来加拿大需向加移民局申请工作签证 , 但邀请机构可不用向人力资源局申请岗位确认 : 客座讲师;博士后;访问学者;研究奖金获得者;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加拿大智利协定 , 美国、墨西哥、智利的大学、学院、讲座教师可申请临时进入加拿大提供服务。合格申请人可获一年工作许可 ;加拿大学科带头人。 2 、农业工人类 加拿大农忙季节常缺少劳动力。加拿大政府与墨西哥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就引进季节性农业工人商定了一系列措施。目前一年大约引进15000名农业季节工 , 基本来自上述国家。 3 、建筑工人类 2001年1月 , 加拿大移民局、人力资源局和大多伦多家居建筑商协会签署备忘录 , 允许建筑业招雇外国砌砖工、架子工、模板工、摸灰工和壮工。安省的建筑企业可招雇总数不超过500名的外国建筑工人 , 他们须具备相关技能和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其就业待遇不得低于加拿大相应岗位 ( 如小时最低工资在21-27加元间 ) 的待遇。欲雇佣外国工人的建筑企业 , 须先向“建筑业外籍工人招募服务协会(CREWS)” 提出申请 , 得到书面批准后才能向人力资源局申请岗位确认。 4 、保健类 根据加有关规定 , 欲聘用外国护士的雇主应向人力资源局申请岗位确认书 , 同时要证明无法在加拿大人或加拿大永久居民中找到合格护士人选。 人力资源局接到雇主申请并审查同意后 , 即向雇主签发岗位确认书 , 并通知加移民局。被选中的外国护士收到岗位确认书后 ,凭已申办加拿大工作许可证和赴加签证。 安大略省保健行业与省政府、省人力资源局曾就12个专业保健岗位聘用外国护士达成协议。这12个 专业保健岗位是 : 重症护理、高强度护理、心脏护理、急症护理、新生儿护理、透析 / 血液透析护理、神经科护理、高危产妇护理、损伤 / 神经损伤护理、手术室护理和肿瘤症护理。雇主招聘这12个专业的外国护士时 , 无需向加人力资源局申请“岗位确认”。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和加拿大智利贸易协议的规定 , 招雇美国、墨西哥和智利各类护士 , 也无需申请“岗位确认”。 5 、企业内部派遣类 加拿大有关“企业内部派遣人员”的规定 , 旨在方便国际性公司临时派遣雇员到加拿大从事公司管理、扩大出口、加强海外竞争力等工作。这些国际性公司 ( 该外国公司和加拿大公司 ) 必须是 : 合法实体;母子公司关系、合资关系、总公司分公司关系或总公司办事处关 系 ;被派遣人在加拿大工作期间 ,双方必须有经常、系统、连续的货物或服务往来 ( 一般合作关系、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关系和非5-5合资关系的企业则不能聘用“公司内部派遣人员”到加工作 ) 。 “公司内部派遣人员”分三类 : 行政官、高级经理和专业技术工人 , 赴加前须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证 , 但无需加人力资源局的岗位确认。 6 、家庭服务类 加拿大制定有“家庭服务员计划 (Live-Care-giver Program)”, 以规范外国保姆进入加拿大工作的程序。对家庭服务员的定义是 , 在一个私人家庭中连续、全日制、且不受监督地看护儿童、老人或残疾人的保姆 , 但不允许一名保姆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家庭干活。 保姆进入加拿大的步骤是 : 加拿大移民局签发的工作证是针对特定雇主的。如果保姆欲离开原雇主到另一雇主家干 , 新雇主须首先向人力资源局申请“岗位确认书”, 获得“岗位确认书”后 , 再由保姆本人向移民局“个案处理中心”申请新的工作许可证。保姆只有在获得新的工作许可证后 , 才能开始为新雇主工作。 工作证有效期为一年。应在工作证失效前向“个案处理中心”申请延期。 保姆到加拿大后 , 应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卡 , 以享受加拿大就业标准法规定的起码就业待遇 : 急症休息;同工同酬;工时保护 ( 每月 / 每周 / 每日所允许的最多工作小时数 );最低工资;加班工资;产假;公共假日;定时领取报酬;辞退提前通知和支付;带薪假期。保姆的最低小时工资为6.85加元 ( 含税 ), 雇主提供食宿可冲抵部分工资 , 一周的冲抵额最多不得高于85.25加元 ( 宿: 31.70加元;食: 55.55加元 ) 。与其他外国临时工人不同的是 , 在最初3年内至少累计做满两年的保姆 , 可在加就地申请转永久移民。 7、机械制造业工人 为消除技工短缺 ,2001年1月11日 , 安大略省机械制造业代表与省政府签署了一项机械制造业招聘外国工人的备忘录 , 有效期两年。 (1) 雇主向安大略培训学院和大学厅 (MTCU) 申请确认函; (2) 经后者审查同意后签发确认函; (3) 雇主向人力资源局递交填毕的外国工人申请表 ; (4) 人力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同意后 , 将岗位确认书送达移民局; (5) 外国工人向移民局递交工作许可证申请表。 根据备忘录 , 上述技工要符合下列条件 : 有高中和技校毕业证书;具备工作中足以交流的英语或法语水平;技校毕业后有5年以上相应技工工作经历 , 并由所在国相关政府机构证明 ;通过各自工种的技能核查。 除以上7类劳务外, 还有医生、药剂师等其他劳务在特定条件下也可申请赴加临时工作。 来源:《中国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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