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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H-1到期离境后,绿卡申请怎么办? (http://www.calgarychinese.ca/bbs/cgi-bin/forums.cgi?forum=18&topic=160)


-- 作者: shuangkou
-- 发布时间: 2005/09/07 01:17am

H-1的非移民身分,只允许被申请人在美国工作六年,之后就必须离境满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用H-1的身分在美工作。许多人因此以为,所以申请绿卡一定要趁早开始办,若工作了2、3年以后,就来不及了。事实不然,其实,即使被申请人已经以H-1的身分在美国待了5年,只要有机会,就不应该放弃。
以劳工应聘的绿卡申请案而言,一但案子开始进行以后,只要雇主仍然愿意继续下去,即使被申请人已经离境,仍然可以继续办下去。因为,劳工应聘的绿卡申请案,是雇主提供了一个需要永久雇用的工作机会给被申请人,只要该工作机会仍然存在,案子当然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就像是一般的亲属移民申请案件一样,只要条件符合,即使被申请人住在海外,还是能够申请。
不过,虽然劳工证的申请过程里,被申请人不需身在美国,调整身份拿绿卡的I-485递件时,被申请人就必须在美国境内了。
移民申请的I-140被移民局批准了以后,如果被申请人此时还身在海外,那就不是申请调整身分了。此时,被申请人应在拥有管辖权的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然后入境美国调整身分。
海外领事馆拿移民签证,相当于拿身份的另一种做法。目前,洛杉矶地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耗时相当久,约需等22到24个月左右,相对的,海外领事馆拿移民签证顶多只要等3到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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